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振华重工(600320)报收于4.55元,下跌9.9%,换手率8.4%,成交量279.05万手,成交额13.07亿元。
3月28日振华重工(600320)收盘报4.55元,跌9.9%,当日成交2.79亿元。根据收盘数据统计,该股已连续2日下跌,近5个交易日中有2日跌幅超5%。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4.11亿元,股价累计上涨10.52%;融资余额累计增加7092.17万元,融券余量累计增加51.26万股。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1家机构给出评级,增持评级1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5.25。
资金流向方面,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230.35万元,占总成交额4.77%;游资资金净流入3217.99万元,占总成交额2.46%;散户资金净流入3012.36万元,占总成交额2.3%。
振华重工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44.56亿元,同比上升4.62%;归母净利润5.34亿元,同比上升2.6%;扣非净利润2.11亿元,同比下降23.0%。其中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90.94亿元,同比下降12.7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01亿元,同比下降49.7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921.5万元,同比下降5.14%;负债率78.64%,投资收益7812.14万元,财务费用3.25亿元,毛利率12.76%。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456420181元,同比增长4.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524077元,同比增长2.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1097452元,同比下降23.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75878878元,同比增长1.77%。总资产85767463201元,同比增长1.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867533500元,同比增长0.70%。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0元,与上年持平。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39%,较上年增加0.02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为78.64%,较上年增加0.87个百分点。利息保障倍数为2.15,同比增长18.78%。
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5元(含税),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以美元支付,汇率按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若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监督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规履职情况报告暨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暨公司2025年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预算》、《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签订2025-202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办法》、《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修订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管理办法》。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和《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三、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四、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五、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六、审议《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对外担保计划公告,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七、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确定监事年度报酬总额170.97万元,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八、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无异议。九、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362亿元,利润总额10亿元,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十、审议《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计划投资24.74亿元,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十一、审议《签订2025-202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告,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十二、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事务所审计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司负责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会计师事务所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为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审计程序。该专项说明仅供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华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全年共出席12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无缺席情况。张华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所有应参加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营业绩责任书等事项进行审议。此外,张华还参加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报告期内,张华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等情况,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董事及高管提名、薪酬及股权激励、现金分红、出售股票资产、承诺履行等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相关操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张华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态度,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张华、夏立军、卞永明、杜文莉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显示,这些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他们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发布此专项意见。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由卞永明汇报。卞永明于2024年6月17日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报告期内,卞永明亲自出席了全部8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无缺席记录。作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卞永明参与审议了多项重要议案,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处置船舶资产、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增选董事、聘任高管、财务报告及担保事项等。此外,他还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和减资关联交易议案。卞永明还进行了现场考察,参加了投资者交流活动,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并未对公司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信息披露、财务负责人聘任、董事高管提名、股权激励及承诺履行等方面,卞永明进行了严格监督,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2025年,卞永明将继续依法合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
2024年度,夏立军作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夏立军亲自出席了全部12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无缺席记录。他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全年共参加8次审计委员会、8次战略委员会和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夏立军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董事及高管提名、薪酬及股权激励、现金分红、出售股票资产及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他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对外担保合规,财务信息披露准确,内部控制有效,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财务负责人具备资质,董事及高管提名流程合规,薪酬方案合理,现金分红符合股东利益,出售股票资产合法,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严格。展望2025年,夏立军将继续勤勉尽责,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由赵占波提交。赵占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内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决策,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报告期内,赵占波因第八届董事会届满离任,自2024年6月17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赵占波出席了任期内全部4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分别出席1次、3次、1次和2次。他重点关注了公司薪酬考核、投资计划、股权转让等议案,确保决策过程公正、公平。此外,他还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等议案。赵占波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董事及高管提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现违规行为。赵占波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认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由杜文莉提交。杜文莉于2024年6月17日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出席相关会议,发挥专业优势。2024年度,杜文莉出席了8次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率为100%,并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她还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出席了4次、5次和6次会议,审议多项重要议案,包括高管聘任、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财务报告等。此外,她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杜文莉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并积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她对公司2024年的财务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公司相关操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杜文莉表示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
2024年度,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雷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盛雷鸣在任期内参加了全部4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他担任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及高管人选进行审查,并对财务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他还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盛雷鸣高度关注公司发展,通过参加年度工作会、研阅简报等方式履职,现场办公天数符合要求。他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确保财务信息准确性和内控执行情况。对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信息披露、董事及高管提名薪酬、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等事项,盛雷鸣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显示,公司全年营业收入为344.6亿元,营业成本为299.25亿元。净利润为7.79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公司期末总资产为408.17亿元,总负债为177.85亿元。存货余额为249.5亿元,计提跌价准备4.0亿元;应收账款余额为103.8亿元,计提坏账准备30.2亿元。公司长期应收款为27.27亿元,长期借款为177.86亿元。公司2024年度研发费用为15.02亿元,销售费用为2.33亿元,管理费用为8.18亿元。公司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76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93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65亿元。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8.23亿元。公司2024年度资本公积为47.09亿元,盈余公积为17.53亿元,未分配利润为35.42亿元。公司2024年度确认的政府补助为1.54亿元。公司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为4.18亿元,资产减值损失为2.01亿元。公司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为3.22亿元,主要来自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公司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39%。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企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审计意见认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高冲和黄泓炜。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