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7日收盘,惠通科技(301601)报收于38.48元,上涨2.72%,换手率33.89%,成交量10.16万手,成交额3.88亿元。
惠通科技2025-03-27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净流入584.06万元,占总成交额1.51%;- 游资资金净流出474.71万元,占总成交额1.22%;- 散户资金净流出109.35万元,占总成交额0.2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 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5.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6. 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部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 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4.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部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重大内部信息报告制度》《舆情管理制度》。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198.45万元。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监高的任职管理,确保其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素质和能力。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运营规则。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公司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对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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