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6日收盘,晶华新材(603683)报收于11.29元,上涨1.16%,换手率2.3%,成交量5.96万手,成交额6716.12万元。
2025年3月26日,晶华新材的资金流向如下: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5.91万元,占总成交额4.26%;游资资金净流出71.27万元,占总成交额1.06%;散户资金净流入357.18万元,占总成交额5.32%。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7,390,093.92元,发行价格为8.36元/股,发行对象包括周信忠、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枫池优享1号证券投资基金等八家机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西南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西南生产基地项目将形成年产6.0亿平方米新型胶粘材料和4.0万吨高性能可降解纸基新材料生产能力。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第四届董事会多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周晓东合计持股比例为30.76%,仍保持控制地位。公司强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且新老股东将共同享有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此外,公司提醒投资者,本次发行存在审批、发行失败、摊薄即期回报等风险。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晶华新材主要从事各类胶粘材料、功能性薄膜材料、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为周信忠等8名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8.36元/股,发行数量为27,199,7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739.01万元,主要用于西南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保荐机构承诺已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并上市。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683,证券简称:晶华新材)于2025年3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特此公告。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