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6日收盘,灵康药业(603669)报收于4.49元,上涨1.58%,换手率1.46%,成交量10.5万手,成交额4695.0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49.7万元,占总成交额11.71%。
- 公司公告汇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灵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回售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回售价格为100.82元/张。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49.7万元,占总成交额11.71%;游资资金净流出349.99万元,占总成交额7.45%;散户资金净流入899.68万元,占总成交额19.16%。
公司公告汇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灵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重要内容提示如下:
- 回售价格:100.8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 回售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4月11日
- 回售期内“灵康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满足回售条款“灵康转债”持有人未在上述回售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计息年度即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 “灵康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8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卖出持有的“灵康转债”。截至目前,“灵康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
-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3月24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转股价格的70%
-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灵康转债”将停止交易
- 联系部门:证券部
- 联系人:隋国平
- 联系电话:0893-7830999、0571-81103508
- 联系邮箱:ir@lingkang.com.cn
特此公告。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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