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1日收盘,电科芯片(600877)报收于12.85元,较上周的13.31元下跌3.46%。本周,电科芯片3月17日盘中最高价报13.54元。3月21日盘中最低价报12.8元。电科芯片当前最新总市值152.15亿元,在半导体板块市值排名69/15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067/5135。
电科投资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科芯片”)0.41%股权。本次增持完成后,电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电科芯片股份比例达40.00%。收购目的在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电科芯片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促进其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收购资金来源于电科投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总计62,148,65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收购免于发出要约,因收购前持股比例已超30%,且增持比例不超过2%。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不改变主营业务,不对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调整,不改变董事会或高管组成,不对章程条款进行修改,不对员工聘用计划、分红政策做重大变动,不影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前六个月,电科投资及其相关人员已进行多次买卖电科芯片股票,并按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收购报告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针对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电科投资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芯片”)0.41%股份。本次收购前,电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电科芯片39.60%的股份。电科投资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3月13日期间,累计增持电科芯片股份4,795,300股,占总股本的0.41%,增持金额62,148,657元。增持后,电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增至40.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次增持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电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2024年10月18日,电科投资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增持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收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收购人具备主体资格,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显示,收购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2.29%,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39.60%。本次收购比例为0.41%,收购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2.70%,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40.00%。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中电科芯片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目的是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旨在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电科投资拟自2024年10月21日起12个月内增持电科芯片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电科芯片总股本的2%。本次收购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形。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显示,收购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2.29%,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39.60%。本次收购比例为0.41%,收购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2.70%,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40.00%。收购目的是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旨在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收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总金额为62,148,65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次收购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成员变更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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