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东方雨虹(002271)03月2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您好,董秘,贵公司2024年年报未列出前五大供应商和客户的详细身份,能否提供完整名单?
东方雨虹回复: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若报告期内公司与单个客户或供应商的销售或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或供应商存在新增对象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或供应商的,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期相应客户或供应商的名称等情况。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前述情形。感谢您对东方雨虹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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