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0日收盘,江河集团(601886)报收于6.26元,上涨10.02%,涨停,换手率3.39%,成交量38.42万手,成交额2.37亿元。
江河集团2025-03-20信息汇总
江河集团3月20日涨停收盘,收盘价6.26元。该股于9点30分涨停,1次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4199.79万元,占其流通市值0.59%。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199.49万元,占总成交额13.5%;游资资金净流出1769.83万元,占总成交额7.47%;散户资金净流出1429.66万元,占总成交额6.03%。
近日江河集团披露,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1万户,较2月20日减少257户,减幅为1.2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5.32万股增加至5.3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9.83万元。
江河集团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24.06亿元,同比上升6.93%;归母净利润6.38亿元,同比下降5.07%;扣非净利润4.19亿元,同比下降39.65%;其中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9.84亿元,同比上升2.1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05亿元,同比下降24.9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728.15万元,同比下降68.46%;负债率为70.35%,投资收益1900.51万元,财务费用1.05亿元,毛利率16.0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06亿元,同比增长6.93%,其中建筑装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13.10亿元,同比增长7.08%;医疗健康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0.95亿元,同比增长4.05%。公司实现净利润7.7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4.19亿元。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若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7,696,259.1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16.26亿元。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623,151,133.00元(含税),占净利润的97.72%。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169,950,309.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会议还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应收款项核销、会计政策变更、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选举监事。上述议案均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新增订单约270.49亿元,同比增长4.68%,连续三年蝉联行业榜首。主营业务收入224亿元,同比增长6.93%,归母净利润6.3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6亿元,同比增加近7.7亿元。公司实施“出海”战略,海外业务新增订单76.3亿元,同比增长57%。推行“产品化”战略,定制化销售幕墙产品及异型光伏组件。内装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效能。技术创新方面,新增113项专利授权,累计1200余项。公司荣获多项荣誉,首次发布ESG报告获评A级。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53,200,824.00元。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2025年,公司将全力开拓海外市场,推进“产品化”战略,强化内装体系建设,狠抓“降本增效”。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9日14点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5号楼一层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审议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日。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3日,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5号楼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孔新颖,电话:(010)60411166-8808,电子邮件:kongxy@jangho.com。
江河集团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涵盖公司治理、环境保护、绿色创新、员工关怀和社会公益。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数据覆盖江河集团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承诺内容真实,无虚假记载。董事长致辞强调绿色引领和深化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建筑装饰领域推广环保、低碳、绿色建筑,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业务取得进展,湖北浠水基地BIPV异型光伏组件柔性生产基地高效运转。公司还探索智能建筑管理系统和绿色建材研发。社会责任方面,江河集团创造就业机会,与客户、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公司重视员工成长,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和培训资源,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捐款捐物、志愿服务。公司治理方面,完善内控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合规经营,深化整风肃纪,优化流程,提升决策效率。公司注重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绿色发展方面,公司推进幕墙与光伏建筑、室内装饰与设计业务,致力于节能环保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绿色光伏建筑发展。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6.43亿元,研发人员达1,604名。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社会上存在的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以及可能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的信息等。公司成立舆情管理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舆情管理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信息发布和媒体对接,与监管机构沟通汇报。舆情信息采集由董事会办公室和企划部分别负责资本市场相关舆情和媒体信息的采集与监控。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需及时通报内部治理、日常经营、合规检查中发现的相关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响应、协调宣传、系统运作、公平公正。一般舆情由副组长协同相关部门处置,重大舆情由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采取调查、沟通媒体、加强投资者沟通、澄清公告、依法维权等措施。公司内部及相关知情人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受到处罚。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指出,独立董事朱青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朱青出席了所有4次股东大会和4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1次董事会,通讯方式出席3次。此外,还出席了6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1次提名委员会。朱青在会议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决策科学合理。特别关注了与大股东签订的《关于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认为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同时,积极参与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朱青还与中小股东保持良好沟通,了解其关注焦点,如公司出海成果、发展战略、股价波动等。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必要支持,确保独立董事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朱青还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百兴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年内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及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李百兴均亲自出席,未缺席或委托出席。在董事会审议中,李百兴对所有议案投赞成票,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与内控审计,提出建设性建议。李百兴担任审计委员会负责人,亲自出席全部6次会议,重点关注财务数据、审计计划、内控状况及关联交易,确保决策科学严谨。他还出席了提名委员会,审核并认可高管候选人郭雪松的任职资格。李百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关注E互动平台上的问题回复,确保中小股东权益。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议资料,并设立专门办公室保障履职条件。李百兴重点关注公司海外业务发展、与大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大股东承诺履行、审计师沟通、现金分红及信息披露等情况,确保公司运营透明、合规。此外,他还参加了多项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指出,独立董事刘勇在年内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刘勇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及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均亲自出席并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刘勇还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特别是关于公司与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认为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定位。此外,刘勇多次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及项目进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完成定期报告及50项临时公告的披露,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公司还实施了2023年度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别每股派发0.2元和0.15元现金红利。刘勇高度关注中小股东利益,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市值管理工作,规范行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市值管理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的战略管理行为。公司应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专注主业,稳健经营,增强信息披露质量,提振投资者信心。经营质量是投资价值的基础,公司需依法提升投资价值。市值管理目的为通过科学战略规划、完善治理、合规披露,增强经营实力与盈利水平,引导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基本原则包括价值创造、信披透明、依法合规、长期视角。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机构,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主要方式涵盖提升公司质量、关注市场反馈、合理薪酬体系、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及其他合法合规方式。禁止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0146号)显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关键审计事项包括合同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建筑装饰服务收入为2,126,631.76万元,占营业收入94.91%。管理层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需对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680,330.05万元,坏账准备为451,594.51万元,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41.70%。审计程序涵盖了内部控制评估、合同审查、成本预算分析、现场查看工程进度等。此外,报告还提及了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等内容。财务报表附注详细说明了收入确认原则、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政府补助等会计处理方法。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河集团”)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河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30Z0146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规定,江河集团管理层编制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该汇总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江河集团管理层负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已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核对,未发现重大不一致之处。此外,事务所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但未对汇总表单独执行额外审计程序。该专项说明仅供江河集团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附件包括江河集团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0147号)显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结果显示,江河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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