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国安达(300902)03月2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为什么股权转让协议是跟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而不是跟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转让方股东签?为什么增资协议只跟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而没跟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签?国安达就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效,还是只是做给投资人看看而已?
国安达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是公司与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方共同签署的,协议合法有效,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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