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9日收盘,深高速(600548)报收于11.66元,上涨1.48%,换手率0.46%,成交量6.62万手,成交额7684.39万元。
深高速2025年3月19日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249.43万元,占总成交额3.25%;- 游资资金净流出264.89万元,占总成交额3.45%;- 散户资金净流入15.46万元,占总成交额0.2%。
深高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由中信证券担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数量不超过496,601,900股,最终发行数量为357,085,801股,发行价格为13.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702,819,999.1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4,679,236,514.71元。发行对象为3家特定投资者: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期分别为18个月和6个月。本次发行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并获得深圳投控批复。监管部门审核方面,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过程中,中信证券和发行人律师对认购对象资格、资金来源等进行了核查,确保合规性。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验资。
深高速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57,085,801股,每股人民币13.1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9,236,514.71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中信证券及多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户专储管理。协议规定,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银行按月向公司及保荐机构提供账户对账单,并在大额支取时及时通知。协议还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深高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深高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提供法律意见。发行人已获得必要批准与授权,包括内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深圳投控批复、上交所审核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发行过程包括发送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缴款与验资。最终发行价格为13.17元/股,发行数量为357,085,80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702,819,999.17元。发行对象包括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锁定期分别为18个月和6个月。验资报告显示,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79,236,514.71元。发行对象均不属于须登记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范畴,且除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外,无其他关联方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发行人还需办理股份登记及工商变更手续。
深高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357,085,801元,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13.17元。募集资金总额4,702,819,999.17元,扣除发行费用23,583,484.4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79,236,514.71元,其中计入股本357,085,801.00元,计入资本公积4,322,150,713.71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537,856,127.00元。此次发行经2023年及2024年多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748号批复。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等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新增股份中,有限制条件流通股357,085,801股,占14.07%,无限制条件流通股2,180,770,326股,占85.93%。募集资金已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及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开设的专用账户。验资报告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编号德师报(验)字(25)第00062号。
深高速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3.17元/股,发行数量为357,085,80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702,819,999.1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4,679,236,514.71元。发行对象包括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获配股数75,930,144股、242,976,461股和38,179,196股,限售期分别为18个月和6个月。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深圳外环高速公路项目深圳段和偿还有息负债。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股权结构符合上市条件,控股股东仍为深圳国际,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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