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8日收盘,汇隆新材(301057)报收于14.28元,上涨1.64%,换手率2.64%,成交量2.19万手,成交额3103.48万元。
投资者: 董秘您好:公司创新活动是投资者重要的关注点,与回报率息息相关。公司在2023年年报中提及了累计已授权的专利总数,但我作为投资者更想知道当前年度内公司已授权和已申请的专利数量,以及其中发明专利的数量,希望公司能公布这一关键信息,并简单解释目前研发投入的合理性和实质效果。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为3,752.38万元,占营业收入4.67%,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稳定,完成“再生聚酯原液着色高仿棉DTY制备技术”“抑菌环保聚酯原液着色DTY的制备技术”等7项技术研发,拓展了公司产品的应用范围,提升了核心竞争力。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研发投入和专利相关情况。感谢您的关注!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66.2万元,占总成交额18.24%;游资资金净流入244.7万元,占总成交额7.88%;散户资金净流入321.5万元,占总成交额10.36%。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57,简称“汇隆新材”)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德清汇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其名称、经营范围等工商信息发生变更,并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具体信息如下:名称为德清汇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21097919194L,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宸欣大厦2幢1016室(二层),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沈顺华,出资额为捌佰万元整,成立日期为2014年4月22日。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德清汇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先生、朱国英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沈顺华先生系该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此次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无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均未发生变化,持股情况亦未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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