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8日收盘,浙海德曼(688577)报收于61.0元,上涨2.23%,换手率2.34%,成交量1.77万手,成交额1.09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35.38万元,占总成交额6.75%;游资资金净流出459.62万元,占总成交额4.22%;散户资金净流出275.75万元,占总成交额2.5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海德曼”)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浙海德曼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2024年9月4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4年9月25日,浙海德曼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3,596,259股完成登记手续,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涉及6名限售股股东,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3月25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个月,限售期内不转让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将遵守相关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核查意见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9,485,521股,未发生其他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596,259股,占公司总股本4.52%,均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保荐机构认为,浙海德曼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于2024年9月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新增股份3,596,259股于2024年9月25日完成登记。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涉及6名股东,共计3,596,2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限售期为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
限售股股东包括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杨兴月,均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个月,并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核查认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公司总股本为79,485,521股,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特此公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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