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8日收盘,阳光股份(000608)报收于2.17元,下跌1.81%,换手率3.28%,成交量24.44万手,成交额5303.42万元。
资金流向方面,阳光股份在2025年3月18日的交易中,主力资金净流出890.83万元,占总成交额16.8%;游资资金净流入610.07万元,占总成交额11.5%;散户资金净流入280.76万元,占总成交额5.2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陈家贤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选举陈家贤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包括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聘任熊伟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聘任常立铭先生为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扶金龙先生、谌中谋先生为副总裁。- 聘任王小连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并公布其联系方式。- 聘任张茹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17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罗湖区京基一百大厦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7人,代表股份260,757,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7716%。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陈家贤女士、熊伟先生、张志斐先生、陈家慧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郭磊明先生、梁剑飞先生、陈杰先生为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马稚新女士、申柯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受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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