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震安科技(300767)03月1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我注意到,贵公司23年的年报相较于同行业其他公司而言,并没有披露当年申请和获得授权的专利数量,能否披露?此外,贵公司的研发投入相较于同行业而言,是不是合理的?有没有产生实质性效应呢?
震安科技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格式披露应披露信息。年申请和获得授权的专利数量不属于法定强制披露内容。公司研发相关情况详见2023年年报“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感谢您的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