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4日收盘,滨海能源(000695)报收于10.82元,上涨0.19%,换手率2.95%,成交量6.55万手,成交额7064.49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0.82万元,占总成交额3.13%;游资资金净流出877.39万元,占总成交额12.42%;散户资金净流入1098.22万元,占总成交额15.5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以3,300万元收购商都中建金马冶金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鑫金马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翔福新能源与中建金马于2023年9月2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于次日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1,400万元,接收了相关证照资料,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由于中建金马未能在协议签署后75天内完成4万吨锂电池一体化项目建设所需用电报装手续及其他相关义务,导致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翔福新能源于2024年12月3日行使协议解除权,并于2025年3月13日向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协议解除、返还1,400万元股权转让款及支付违约金126万元,同时请求对中建金马所持鑫金马100%股权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次诉讼旨在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现有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尚未披露的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涉案金额合计为2,376.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金额为2,072.89万元,作为被告涉及金额为303.84万元。上述案件包括翔福新能源诉请确认解除关于收购内蒙古鑫金马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诉讼。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对于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主要目的是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业务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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