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4日收盘,三未信安(688489)报收于38.31元,上涨1.59%,换手率2.05%,成交量1.03万手,成交额3932.14万元。
三未信安2025-03-14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18.37万元,占总成交额13.18%;游资资金净流入177.14万元,占总成交额4.5%;散户资金净流入341.24万元,占总成交额8.68%。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主要内容为:2024年起,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等;变更后,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主要影响如下(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 | --- | --- || 营业成本 | +81.21 | +101.00 || 销售费用 | -81.21 | -101.00 |
上述影响数据未经审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关于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3月6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并通过内部全员邮件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为10天,期间未收到异议。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职务等信息,确认激励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且其情况真实无误。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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