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联创电子(002036)03月1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尊敬的董秘您好!关注到公司2025年一季度经营态势良好,作为长期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季度业绩出现净利润同比变动50%以上、扭亏为盈或净资产为负等情形需披露预告。请问公司一季度是否触及上述任一披露条件?若符合条件,能否主动发布业绩预告以增强市场透明度?期待您的回复,祝工作顺利!
联创电子回复:目前,2025年一季度尚未结束,相关财务数据还在统计核算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一季报业绩预告不属于强制性披露信息,一季度经营具体情况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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