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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股市必读:佳禾食品(605300)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94.4万元,占总成交额10.76%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3-14 03: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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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13日收盘,佳禾食品(605300)报收于13.88元,下跌1.84%,换手率1.49%,成交量5.97万手,成交额8314.1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94.4万元,占总成交额10.76%;游资资金净流出242.71万元,占总成交额2.92%;散户资金净流入1137.1万元,占总成交额13.68%。
  • 公司公告汇总: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数量为54,388,597股,发行价格为13.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24,999,998.0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711,090,521.57元。

交易信息汇总

佳禾食品2025-03-13交易信息如下:-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94.4万元,占总成交额10.76%;- 游资资金净流出242.71万元,占总成交额2.92%;- 散户资金净流入1137.1万元,占总成交额13.68%。

公司公告汇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由中信证券担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数量不超过65,315,315股,最终发行数量为54,388,597股,发行价格为13.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24,999,998.0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711,090,521.57元。本次发行对象共14名,包括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等,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限售期为6个月。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方,不存在保底保收益承诺或财务资助情形。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内部决议的要求。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了专项法律意见。发行人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1月28日和5月17日,发行人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发行方案进行了修订和延长有效期。2024年6月3日,股东大会同意延长决议有效期。2024年11月26日,上交所审核通过,2025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2月26日,发行底价为11.10元/股。2025年2月28日,共23名投资者参与认购报价,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13.33元/股,发行数量为54,388,59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24,999,998.01元。14名发行对象包括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等,限售期为6个月。2025年3月7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位。本次发行的法律文件及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2570号),共发行54,388,59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4,999,998.01元。截至2025年3月5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账号350645001218)收到全部认购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5)00008号验资报告。投资者包括华安证券、财通基金、诺德基金等多家机构,以及部分个人投资者。各投资者按约定时间完成缴款,具体缴款情况详见附件《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投资者认购资金明细表》。本报告仅供中信证券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使用,不作他用。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特此公告。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3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54,388,597股,发行价格为13.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24,999,998.0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711,090,521.57元。发行对象为14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等,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咖啡扩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但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柳新荣,实际控制人仍为柳新荣和唐正青。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新增关联交易。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54,388,597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13.33元,募集资金总额724,999,998.0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1,090,521.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公司与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与全资子公司玛克食品(苏州)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及中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咖啡扩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丙方作为保荐机构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若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及时通知丙方;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或专户依法销户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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