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3日收盘,嘉澳环保(603822)报收于64.0元,上涨1.88%,换手率5.01%,成交量3.85万手,成交额2.45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386.78万元,占总成交额9.73%;游资资金净流入559.09万元,占总成交额2.28%;散户资金净流出2945.86万元,占总成交额12.0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载明了会议详情及审议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8,723,66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04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第二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1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7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8,723,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044%。会议由董事长沈健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为38,716,663股,占比99.9819%,反对票300股,弃权票6,700股;2)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为8,877,715股,占比99.8824%,反对票3,750股,弃权票6,700股。其中,议案1获得超过2/3的有效表决权股份通过,议案2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沈高妍、马慧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近日正式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编号:CTSOA0310)。该证书的取得标志着连云港嘉澳生产的生物航煤产品已达到中国民用航空局适航审定要求。生物航煤作为航空业绿色转型的核心解决方案,其核心价值在于以废弃油脂为原料,通过先进工艺实现资源循环利用。这种以餐饮废油等废弃资源替代传统石油能源的技术路径开辟了"变废为宝"的低碳经济新模式。相较于化石航煤,该产品全生命周期可大幅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已成为我国实现民航领域"双碳"目标的战略性清洁能源。本次批准书的取得不会对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构成直接影响,上述规划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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