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3日收盘,雪人股份(002639)报收于7.53元,下跌2.96%,换手率5.57%,成交量36.27万手,成交额2.75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99.0万元,占总成交额13.46%;游资资金净流入687.09万元,占总成交额2.5%;散户资金净流入3011.91万元,占总成交额10.96%。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下午4:00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董事林长龙、林汝捷及陈辉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3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387名激励对象授予总计3,5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53元/份。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下午4:00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同意确定以2025年3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38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5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53元/份。
监事会确认,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5年3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38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5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53元/份。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3月11日,首次授予数量为3,500.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3%,授予价格为7.53元/份。激励对象共387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行权安排分三期,比例分别为30%、30%、40%。预留部分388.00万份,占总数的9.9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分别达到4600万元、6400万元、10000万元。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合业务单元和个人考评结果,确定行权比例。激励对象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解决。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接受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事务所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还需继续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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