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2日收盘,红墙股份(002809)报收于8.62元,上涨0.47%,换手率1.77%,成交量2.44万手,成交额2096.97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45万元,占总成交额0.83%;游资资金净流入105.69万元,占总成交额5.04%;散户资金净流出88.24万元,占总成交额4.2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刘卫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项目贷款暨抵押资产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通知。
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备查文件包括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1日。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项目贷款暨抵押资产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民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项目贷款暨抵押资产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27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20日。出席对象包括全体普通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将审议三项议案:1.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3. 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项目贷款暨抵押资产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10.5亿元担保,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0.5亿元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各获得10.5亿元担保额度;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各获得0.5亿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原非独立董事封华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辞职。经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刘卫东女士被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刘卫东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为10年,用于“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建设。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红墙化学以项目建设的相关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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