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1日收盘,红墙股份(002809)报收于8.58元,上涨0.35%,换手率1.39%,成交量1.91万手,成交额1623.14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6.72万元,占总成交额6.57%;游资资金净流入50.92万元,占总成交额3.14%;散户资金净流入55.8万元,占总成交额3.4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刘卫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项目贷款暨抵押资产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通知。
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备查文件包括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1日。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认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项目贷款暨抵押资产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认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民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项目贷款暨抵押资产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1日。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27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20日。出席对象包括全体普通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将审议三项议案:1.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3. 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项目贷款暨抵押资产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8:30-16:00,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部。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10.5亿元担保,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0.5亿元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各获得10.5亿元担保额度;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各获得0.5亿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3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0.00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总额为34,892.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原非独立董事封华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辞职。经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刘卫东女士被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刘卫东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公司董事人数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刘卫东女士,1962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聚氨酯专委会秘书长。刘卫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为10年,用于“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建设(可置换建设项目形成的他行贷款及偿还关联方借款)。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红墙化学以项目建设的相关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红墙化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1,000万元,营业期限至2025年6月19日,地址位于惠州大亚湾澳头石化区。经营范围包括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及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等。红墙化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红墙化学资产总额82,387.20万元,负债总额61,895.57万元,净资产20,491.63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62.07万元,净利润8.98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助于调整红墙化学贷款结构,控制项目建设及运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25年3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总额为34,892.7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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