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1日收盘,海森药业(001367)报收于27.2元,下跌1.84%,换手率9.86%,成交量2.58万手,成交额6940.5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1.11万元,占总成交额1.6%。
- 公司公告汇总:海森药业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3,012.70万元,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1.11万元,占总成交额1.6%;- 游资资金净流入65.27万元,占总成交额0.94%;- 散户资金净流入45.84万元,占总成交额0.66%。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公告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3,012.70万元(其中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3,004.50万元,置换的募集资金依据当年市场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8.2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相关验资报告。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75,616.00万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7,571.85万元,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32,007.60万元、未使用超募资金3,525.74万元及利息净额1,055.28万元,变更用途为“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
-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开设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专户仅用于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存放金额为36,644.94万元;中信证券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开户银行按月向中信证券提供账户对账单;公司授权中信证券查询账户资料;若开户银行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或中信证券督导期结束失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
- 截至2025年3月7日,公司已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审验。根据公司决议,决定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已建设完成的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调整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建设,并以自有资金全额置换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30,044,953.21元及其对应利息82,000.00元。经审验,截至2025年3月7日,公司已将自有资金30,126,953.21元汇入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款项置换后,原募投项目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了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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