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1日收盘,华测导航(300627)报收于41.55元,下跌0.19%,换手率1.06%,成交量4.81万手,成交额1.99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8.29万元,占总成交额1.5%;游资资金净流入695.01万元,占总成交额3.49%;散户资金净流出396.71万元,占总成交额1.99%。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延平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该议案同样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处理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事宜,授权期限与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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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沈礼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该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确保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议案同样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核实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全体监事确认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并在股东大会审议前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31日14:45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577号华测时空智能产业园C座二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24日。出席对象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议将审议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9:00-12:00,14:00-17:00,登记地点为会议现场。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人:孙梦婷、付争妍,联系电话:021-64950939,邮箱:huace@huace.cn。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娟女士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表决权。黄娟女士为中国国籍,拥有上海财经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及公司独立董事。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罚,未涉及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事项包括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征集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至26日,征集对象为截至2025年3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的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方式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发布公告,股东需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征集人承诺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征集过程依法合规。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华测导航为依法设立且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骨干共24人,授予200.39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3647%,授予价格为33.14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分三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和4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B、C、D五个等级,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100%、100%、50%和0%。公司已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并确保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华测导航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激励计划拟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200.39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647%,授予价格为33.14元/股。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此制定了相应的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此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考核对象为参与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核心技术骨干。考核工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财经部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为: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2026年不低于20%,2027年不低于40%,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B、C、D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100%、100%、50%、0%。
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考核结果将反馈给被考核对象,如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绩效考核记录将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本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拟授予200.39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647%,授予价格为33.14元/股。激励对象为24名核心技术骨干,任职于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武汉徕得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分三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和40%,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B、C、D五个等级,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100%、100%、50%和0%。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自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此次激励计划仅针对核心技术骨干,共计24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39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0.3647%。所有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核心技术骨干名单包括:蔡嫚、柴双武、陈龙、陈青、陈正魁、戴小晖、丁江城、杜星宇、方程喜、胡锐、揭超、刘恒、刘世海、刘守军、卢金刚、罗铜、裴根、孙前辉、汪煜、肖亮、杨亨达、姚立、周兵和周小扬。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1日发布此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27)发布了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根据自查表,公司在过去一个会计年度内未收到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在过去36个月内无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也未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激励对象均未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行政处罚。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股权激励计划详细规定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及程序,明确了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纠纷解决机制。监事会确认该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计划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采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拟授予200.3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647%,授予价格为33.14元/股。激励对象为24名核心技术骨干,任职于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武汉徕得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分三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和40%,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B、C、D五个等级,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100%、100%、50%和0%。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激励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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