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1日收盘,时空科技(605178)报收于17.8元,下跌2.09%,换手率4.17%,成交量4.14万手,成交额7492.01万元。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09.51万元,占总成交额12.14%;- 游资资金净流入394.95万元,占总成交额5.27%;- 散户资金净流入514.56万元,占总成交额6.87%。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宫殿海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宫殿海、王新才、杨庆民、刘景呈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窦林平、张善英、于桂红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司持有乌鲁木齐城投东方时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智行科技拟向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亿元贷款,期限10年。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以持有的智行科技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关联董事王新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近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通知将另行发出。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孙永明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因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推荐程飞舟先生、丁洁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于桂红同意由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乌鲁木齐城投东方时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智行科技拟向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亿元贷款,期限10年。公司以持有的智行科技40%股权(认缴注册资本4,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未为其提供过担保,无反担保,无逾期担保。担保范围涵盖主债权本金3亿元及利息、罚息等,担保期限10年。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王新才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该担保有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财务风险可控。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正推进换届选举工作。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议案,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宫殿海、王新才、杨庆民、刘景呈;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善英、窦林平、于桂红,其中于桂红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同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提名程飞舟、丁洁为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均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在此之前,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所有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由张善英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为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有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于桂红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窦林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窦林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善英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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