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1日收盘,亿道信息(001314)报收于55.11元,上涨3.2%,换手率15.42%,成交量7.98万手,成交额4.36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297.75万元,占总成交额7.57%;游资资金净流入474.31万元,占总成交额1.09%;散户资金净流出3772.07万元,占总成交额8.65%。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执行完毕,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5年3月26日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执行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两个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5:00,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光科一路8号亿道大厦1栋2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9日。会议审议两项议案:1. 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议案2需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2月2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22.18万元,已投入102,050.92万元,节余9,734.68万元(含利息收入)。节余原因包括合理节约项目建设费用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4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宝路83号美生慧谷科技创新园秋谷509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为:- 修订前: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4层(一照多址企业)。邮政编码:518000。- 修订后: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宝路83号美生慧谷科技创新园秋谷509室(一照多址企业)。邮政编码:518000。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22,890.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22.18万元。截至2025年2月26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总计97,346,840.73元。募投项目包括“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前者已基本建设完毕,后者已执行完毕。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节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节余原因包括合理节约项目建设费用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投资收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注销。该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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