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1日收盘,东睦股份(600114)报收于23.36元,下跌5.5%,换手率13.43%,成交量82.81万手,成交额18.78亿元。
3月11日东睦股份(600114)收盘报23.36元,跌5.5%,当日成交8280.95万元。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显示,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2.02亿元,股价累计下跌5.02%;融资余额累计减少1.93亿元,融券余量累计减少1.56万股。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3家机构给出评级,均为买入评级。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2亿元,占总成交额10.77%;游资资金净流入5998.67万元,占总成交额3.19%;散户资金净流入1.42亿元,占总成交额7.58%。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包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召集股东会。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包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 <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75%股权。由于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依法定程序召集股东会并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75%股权。为此,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确认已完成条款无争议,终止原协议中正在履行的条款,如公司治理、股份转让排他性等。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25年2月25日起停牌,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预案及其他议案。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11日起复牌。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25年2月24日)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25年2月24日,公司股本总数为616,383,477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数据一致。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持股65,467,200股,占比10.62%;- 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111,016股,占比8.29%;-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9,968,000股,占比4.86%;- 张京海,持股10,626,000股,占比1.7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7,914,829股,占比1.28%;- 何永前,持股5,500,047股,占比0.8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品质动能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5,342,600股,占比0.87%;- 高尔财,持股4,769,400股,占比0.7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4,483,900股,占比0.73%;-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五组合,持股4,375,000股,占比0.7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公司股票自2025年2月25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累计涨幅为52.03%;扣除同期上证指数累计涨幅4.05%后,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47.98%;扣除同期申万金属制品行业指数累计涨幅20.01%后,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32.02%,均超过2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 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 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要股东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查了相关材料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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