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3月10日股市必读:恒光股份(301118)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0.24万元,占总成交额8.3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3-11 03:32:1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3月10日收盘,恒光股份(301118)报收于19.18元,上涨0.47%,换手率2.39%,成交量2.5万手,成交额4769.8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0.24万元,占总成交额8.39%。
  • 公司公告汇总: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3月1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7.86元/股的价格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52.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0.24万元,占总成交额8.39%;游资资金净流入160.34万元,占总成交额3.36%;散户资金净流入239.9万元,占总成交额5.03%。

公司公告汇总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确认,列入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要求,且基本情况属实,无虚假或隐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3月1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7.86元/股的价格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52.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在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5日送达各位监事,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2人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建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预留授予条件成就,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经核查,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和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3月10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52.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根据该计划,中级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骨干(共10人)将获授限制性股票共计52.50万股,占本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1.67%,占目前股本总额的0.48%。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此外,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以下几类人员: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外籍人员;③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根据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3月10日,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7.86元/股,授予人数为10人,授予数量为52.50万股。激励对象为中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1.67%,占目前股本总额的0.48%。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共10人)获授52.50万股。本次授予后,剩余未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7.50万股作废失效。公司确认本次授予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报告还强调,公司及其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符合获授条件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此外,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及公示。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所对恒光股份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恒光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多项批准和授权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通过。2025年3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3月10日,授予价格为7.86元/股,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52.5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尚有27.50万股未授出,预留权益作废失效。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满足,公司未发生禁止性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禁止性情形。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公告相关文件,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所认为,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3月10日,授予数量为52.50万股,授予价格为7.86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为10名中级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骨干。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70.00万股,预留80.00万股。预留部分的解除限售安排为:若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与首次授予一致;若在披露后授出,则分两个解除限售期,各50%。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或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或净利润不低于12,000万元。公司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通过。监事会确认预留授予条件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及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恒光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