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7日收盘,洛凯股份(603829)报收于14.12元,下跌1.12%,换手率1.12%,成交量1.78万手,成交额2521.26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2.15万元,占总成交额8.41%;游资资金净流出102.71万元,占总成交额4.07%;散户资金净流出109.44万元,占总成交额4.34%。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陈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尹天文先生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谈行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谈行、臧文明、汤其敏、陈幸福、尹天文、陈平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许永春、王玮、闻碧静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何正平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规定,提名何正平、谈文国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新一届监事会将由这两名非职工监事及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24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公司八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谈行、臧文明、汤其敏、陈幸福、尹天文、陈平)、独立董事(许永春、王玮、闻碧静)及非职工监事(何正平、谈文国)。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8日。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会议出席对象包括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许永春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如适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过去12个月内未曾具有前述情形。被提名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良记录,且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本人闻碧静,同意由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如下:-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如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重大业务往来人员;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人员;最近12个月内曾具有前述情形的人员;其他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
本人王玮,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体如下:-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的工作经验。- 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 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在审计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玮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三家,在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有5年以上审计专业岗位全职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闻碧静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如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此外,被提名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且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人许永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等不良记录。- 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本人承诺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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