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7日收盘,国星光电(002449)报收于10.36元,下跌1.71%,换手率5.81%,成交量35.83万手,成交额3.74亿元。
国星光电2025-03-07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63.31万元,占总成交额7.12%;游资资金净流入446.98万元,占总成交额1.19%;散户资金净流入2216.33万元,占总成交额5.9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6日下午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温济虹先生、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8日登载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1年。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8日登载的相关公告。- 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全文。-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
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6日下午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彭奋涛回避表决。监事会认为,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经营规则,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8日登载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8日登载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持有的理财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期限不超过1年。委托理财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投资风险包括货币政策、汇率变化等因素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通过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委托理财品种为保本型或类保本型,公司财务部具体承办,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与监督。监事会同意实施委托理财事项,认为此举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司预计2025年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照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华高科)、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晟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4,539万元,其中采购金额约12,339万元,销售金额约12,200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9,017.5万元。2025年3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交易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主营业务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合理必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由3-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的委员会包括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主任委员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则上为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提供咨询和建议,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内外部审计,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选择标准,发展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考核薪酬政策,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估和监督公司整体风险状况。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管理,确保投资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投资效益,防范风险。制度涵盖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投资,明确投资管理全过程的规范控制。公司投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强调投资规模与公司资产、融资能力匹配,重视风险防控和效益。制度规定了投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办公会的决策权限,并要求党委会前置研究。投资项目需编制年度投资预算,纳入全面预算管理,立项决策需经审批,重大项目须委托第三方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度还强调了投资项目的进度汇报、变更审批、后评价及资产处置环节的控制,确保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此外,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要求及奖惩机制,建立了容错机制,保障投资活动合法合规。该制度自2025年3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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