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7日收盘,福能东方(300173)报收于7.2元,较上周的6.93元上涨3.9%。本周,福能东方3月3日盘中最高价报7.87元。3月3日盘中最低价报6.88元。福能东方当前最新总市值52.9亿元,在电池板块市值排名63/94,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812/5130。
近日福能东方披露,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99万户,较2月10日增加7032.0户,增幅为9.6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01万股减少至9197.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6.37万元。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修定 <投资管理制度 >的议案》,全票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未来一年内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8,200万元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未来一年内对外担保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18,500万元,5票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 <业务合作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与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冯树彬先生签订《业务合作合同》,7票通过,关联董事陈刚回避表决,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全票通过。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下午4:00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有利于解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保障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吴海华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 <业务合作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冯树彬签订《业务合作合同》,属正常商业交易,符合生产经营需要,价格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甄楚轩回避表决。该议案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21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福能厅。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4日。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1.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 <业务合作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4.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预计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预计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预计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0%。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未来一年内对外担保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18,500万元。具体额度分配如下: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000万元,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80,000万元,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8,000万元,苏州华隆坤科技有限公司500万元。公司已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4,092.4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1.16%。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本年年初至2月末,公司与关联人佛山控股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31.16万元。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划在未来一年内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8,200万元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用于办理贷款、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法律文件。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用途,具体条件由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经金融机构同意,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在额度内调剂使用。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需求,通过金融机构授信融资方式补充资金,促进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福能东方全资子公司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福能大数据)与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烽云)、冯树彬签订《业务合作合同》。广州烽云整体承包经营福能大数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塱宝西路68号的IDC机房及配套设备,福能大数据提供配套服务。因公司董事陈刚兼任广州烽云副总经理,构成关联交易。广州烽云注册资本2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冯树彬,持有57%股权。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州烽云资产总额35,689.55万元,净资产11,188.79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7,469.43万元,净利润1,215.53万元。合作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承包费用为2,314万元/年,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支付。广州烽云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承包费,服务费用在费用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福能大数据有权限制使用权并享有留置权,逾期六个月可解除合同。独立董事认为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年年初至1月末,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259.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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