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6日收盘,可川科技(603052)报收于38.5元,上涨1.58%,换手率2.82%,成交量1.16万手,成交额4449.05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70.71万元,占总成交额10.58%;游资资金净流入105.78万元,占总成交额2.38%;散户资金净流入364.94万元,占总成交额8.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6日在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15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6,375,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19%。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春华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发行方案、募集资金用途、发行预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股东回报规划等。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为逐项表决,子议案2.01-2.21均获通过。
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黄蓉蓉、李繁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3月6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朱春华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6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375,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1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中,同意票占比均超过99.7%,反对票和弃权票比例较低。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聚焦消费电子电池和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公司建立了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掌握核心技术,具备高精度、大批量、高品控生产能力,与客户合作关系稳定。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3年入选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资子公司可川新材料技术(青岛)有限公司专注于电池相关新型材料和工艺技术研究,推进研发成果转换及产能建设。
公司注重股东回报,2022年和2023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并自2024年4月起回购股份1,717,096股,支付金额50,892,099.20元。公司制定了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确保规范履职。本次行动方案不构成业绩承诺,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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