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6日收盘,科瑞技术(002957)报收于17.09元,下跌0.52%,换手率2.87%,成交量11.77万手,成交额2.02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69.6万元,占总成交额7.27%;游资资金净流入708.17万元,占总成交额3.5%;散户资金净流入761.43万元,占总成交额3.7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12.12元/股,发行数量为9,220,29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749,987.52元,将全部用于新能源电池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机构及个人,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9,220,296股,发行价格为12.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749,987.5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05,783,006.39元。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2名,均为现金认购,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已取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保荐人(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法律服务。本次发行经过公司内部批准和授权,包括2024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2024年9月6日、11月15日和2025年1月15日,公司董事会相继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深交所于2025年1月21日受理了发行申请,并于2025年1月23日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2月14日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分销商。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8日,发行人向133名特定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12.12元/股,发行数量为9,220,29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749,987.52元。发行对象包括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2名投资者,锁定期为6个月。所有发行对象均已完成缴款,募集资金已到账并完成验资。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9,220,296股,发行价格为12.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749,987.5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05,783,006.39元。发行对象共12名,包括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已取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增加,财务结构更趋合理,长期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COLIBRITECHNOLOGIESPTELTD仍为第一大股东,PHUALEEMING仍为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认购,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所募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整合。保荐人(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验资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科瑞技术,股票代码:002957)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9,220,296股,发行价格为12.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749,987.5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5,783,006.39元。新增股份将于2025年3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首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包括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2名投资者,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9号)同意,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220,296股,发行价格为12.12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111,749,987.52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股本总额增加而被动稀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220,296股,发行价格12.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1,749,987.5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5,783,006.39元,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确认。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专项账户用于“新能源电池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惠州科瑞和鼎力智能负责实施。公司、惠州科瑞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长江保荐也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专项账户,仅用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监管协议规定,各方需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丙方作为保荐机构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进行现场检查。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若专户支取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应及时通知丙方。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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