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5日收盘,诚邦股份(603316)报收于5.93元,下跌2.31%,换手率4.82%,成交量12.74万手,成交额7552.46万元。
诚邦股份2025年3月5日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588.86万元,占总成交额7.8%;游资资金净流出645.76万元,占总成交额8.55%;散户资金净流入1234.62万元,占总成交额16.35%。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426.4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599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水污染治理、园林绿化等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明确各机构的职权和运作规则。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董事和高管的行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连续性和稳定性,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方利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上交所相关规则,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附件。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2. 关于制定公司2025-2027年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10月投资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涉足半导体存储领域,公司制定了2025-2027年发展战略规划,打造“生态环境建设+半导体存储”双主业发展格局。3.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21日14点45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杭州市之江路599号诚邦股份会议室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3月21日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已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4日,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可通过现场、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为3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2:00,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出席对象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联系电话:0571-87832006,联系人:余书标。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营业执照号码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改为董事,并明确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相关规定。- 明确法定代表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更新高级管理人员定义、股份发行原则、股票面值表述、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等。- 增加员工持股计划例外情况及财务资助限制。- 增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 规定公司股份不得作为质押权标的。- 更新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股东名册及股东权利等。- 更新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材料的权利。- 增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 增加全资子公司权益保护条款。- 更新股东义务、股东大会职权、提案股东持股比例、会议登记册内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要求、股东大会主持人规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会议记录内容、普通决议通过事项、特别决议通过事项、订立管理合同的限制、董事任职资格、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董事忠实义务、董事勤勉义务、董事辞任生效规定、董事忠实义务延续期限、股东大会解任董事的规定、董事赔偿责任、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职权、关联关系董事回避表决规定、专门委员会职责、审计委员会成员规定、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高级管理人员设置、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义务、高级管理人员赔偿责任、监事任职资格、监事任期届满未改选的规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违规分配利润的责任、公积金使用规定、公司合并支付价款规定、减资程序、减资弥补亏损规定、增资新股优先认购权规定、公司解散原因、修改章程存续规定、解散清算规定、清算财产分配规定、破产清算规定、清算组成员责任、章程修改情形、释义、章程细则制定规定、术语解释等。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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