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5日收盘,芯能科技(603105)报收于8.69元,上涨0.58%,换手率3.0%,成交量15.0万手,成交额1.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53.33万元,占总成交额5.81%;游资资金净流入548.22万元,占总成交额4.23%;散户资金净流出1301.55万元,占总成交额10.04%。
- 公司公告汇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不向下修正“芯能转债”转股价格,并在未来六个月内如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修正方案。
- 公司公告汇总: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53.33万元,占总成交额5.81%;- 游资资金净流入548.22万元,占总成交额4.23%;- 散户资金净流出1301.55万元,占总成交额10.04%。
公司公告汇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3月4日
- 参会方式: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
- 主持人:董事长张利忠
- 应出席董事人数:7名
- 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名
- 列席人员: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决议内容: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芯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股票自2025年2月12日至3月4日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11.0075元/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鉴于“芯能转债”剩余存续时间较长,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自2025年3月5日起六个月内,如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修正方案。自2025年9月5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修正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决定是否行使修正权利。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张利忠、张文娟和张震豪因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回避表决。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芯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触发条件:自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4日期间,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12.95元/股)的85%(即11.0075元/股)
-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并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次一交易日起六个月内(即2025年3月5日起至2025年9月4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5年9月5日起的首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起算后,若再次触发“芯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芯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 发行情况: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80亿元,期限为六年。债券于2023年11月24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芯能转债”,债券代码“113679”。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4年5月6日至2029年10月25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3.10元/股。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芯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17日调整为12.95元/股。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增持主体: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正达经编)
- 增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正达经编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正达经编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影响: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三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190,560,000股,占总股本的38.1115%。正达经编单独持有公司股份69,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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