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红棉股份(000523)03月0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标的资产是否构成“重大”需结合资产总额、营收及净资产占比综合判定。贵司2024年11月将交易性质变更为“不构成重大重组”,请披露:轻工集团是否利用“非重大重组”规避监管审核?请结合《收购办法》第八条说明关联交易定价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红棉股份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收购鹰金钱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筹划收购广州鹰金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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