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4日收盘,佳缘科技(301117)报收于34.8元,上涨5.81%,换手率6.47%,成交量3.67万手,成交额1.26亿元。
佳缘科技2025年3月4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47.85万元,占总成交额1.97%;- 游资资金净流出77.9万元,占总成交额0.62%;- 散户资金净流入325.75万元,占总成交额2.6%。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333号公司一楼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5名,由王进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选举王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选举朱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成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已确定,任期均为三年。- 聘任朱伟民先生为总经理,柳絮女士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顺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伟华先生、付超先生、沈加志先生、唐华女士为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聘任刘贝贝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3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进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选举王进女士、朱伟民先生、梁茂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肖军先生、赵宇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王寄安先生、张亚阳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意54,301,575股,反对8,900股,弃权3,000股,议案获得通过。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3月3日召开,德恒指派罗元清律师、林培伟律师出席。会议召集基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知于2025年2月13日发布,距会议召开15日。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333号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313,475股,占58.867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99.9781%同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德恒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提案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以及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王进女士(董事长)、朱伟民先生(副董事长)、梁茂林先生,独立董事肖军先生、赵宇虹先生。- 监事会成员包括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寄安先生(监事会主席)、张亚阳先生,职工代表监事何垠均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朱伟民先生,副总经理朱伟华先生、柳絮女士、张顺先生、付超先生、沈加志先生、唐华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刘贝贝女士。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部分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包括朱伟华先生、陈智鹏先生、杨倩娥女士、程婉秋女士、刘贝贝女士。公司对离任人员表示感谢,并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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