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4日收盘,南 京 港(002040)报收于6.49元,上涨1.09%,换手率0.75%,成交量3.65万手,成交额2358.02万元。
南京港2025年3月4日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256.12万元,占总成交额10.86%;游资资金净流出136.44万元,占总成交额5.79%;散户资金净流入392.56万元,占总成交额16.65%。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4日在南京召开,全体9名董事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7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涉及1,973,345股限制性股票。-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仪征港区本地法人实体化运营资产注入油港国际的议案》,计划分两步将仪征港区相关资产注入油港国际。- 审议通过《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4日在南京召开,全体3名监事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仪征港区本地法人实体化运营资产注入油港国际的议案》,认为此举有利于构建良好港产城关系,促进油品液化板块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审议通过《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为相关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73,345股。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14:00,地点为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油港路8号公司仪征港区主楼三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8日。会议审议两项议案: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的议案;2)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因多个项目与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和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具体包括多个设备改造和采购项目,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8,950.87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油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因相关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与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协议,合同金额总计789.71万元,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两项议案: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为自2023年3月24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首次授予部分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71名,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1,973,345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73,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3%。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3月13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3月24日,限售期为24个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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