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4日收盘,宏达股份(600331)报收于7.13元,上涨0.71%,换手率1.1%,成交量22.45万手,成交额1.6亿元。
宏达股份2025-03-04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99.88万元,占总成交额3.13%;游资资金净流入279.53万元,占总成交额1.75%;散户资金净流入220.35万元,占总成交额1.38%。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3月14日在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形式。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1. 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中、短期贷款、开立信用证等,并以公司本部和控股子公司的不动产、机械设备进行抵押或以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进行质押。2.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部分内容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为“危险化学品经营(品种包括硫酸、液氨、硫磺、磷酸等不带储存经营)”,并新增“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等内容。同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会议还将审议其他相关事项。
宏达股份作为被执行人,在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中涉及金额1,074,102,155.40元。2025年3月3日,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支付利润返还款323,433,331.08元,用于返还金鼎锌业利润款本金。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现金加资产抵债方式已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974,102,155.40元,尚有应付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款本金100,000,000.00元及延迟履行金。背景情况为因合同纠纷,金鼎锌业四家股东起诉宏达集团和宏达股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需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扣除已支付的增资款496,342,200元后,支付1,074,102,155.40元。本次支付后,公司货币资金减少323,433,331.08元,应付返还利润款本金减少相同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延迟履行金222,998,087.17元,2024年度延迟履行金27,132,395.55元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流动资金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持有的7家公司股权以及房产、土地等部分资产尚处于冻结、查封状态,但未限制正常使用。公司将积极偿还剩余债务并解除资产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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