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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泰胜风能(300129)变更公司名称并延长股票发行决议有效期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03-01 07: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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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28日收盘,泰胜风能(300129)报收于6.95元,较上周的7.05元下跌1.42%。本周,泰胜风能2月26日盘中最高价报7.27元。2月28日盘中最低价报6.93元。泰胜风能当前最新总市值64.98亿元,在风电设备板块市值排名15/25,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279/5130。

本周关注点

  • 公司公告汇总:泰胜风能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公告汇总: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至2026年3月17日
  • 公司公告汇总: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
  • 公司公告汇总: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多项议案需审议

公司公告汇总

公司公告汇总部分包含以下重要信息: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应出席董事13人,全部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郭川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TSP Wind Power Group Co., Ltd.”,证券简称和代码不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为提升决策效率,优化治理结构,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提名黎伟涛、邹涛、唐庆荣、廖子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提名李海锋、杨林武、陈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深交所备案审核。- 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同意将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3月17日,关联董事郭川舟、徐晓、唐庆荣、詹俊河回避表决。-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兴龙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提名庞盼盼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鉴于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拟将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3月17日。关联监事杨兴龙先生和廖子华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17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402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9:15 – 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0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其中,提案1至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提案5、提案6采用累积投票制;提案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3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4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17日。鉴于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发行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6年3月17日。除上述延长有效期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以及授权内容不变,并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第一条中,将“《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改为“《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三条中,董事会成员从十三名减少至七名,独立董事从五名减少至三名,并取消了副董事长职位。- 第十条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不再指定副董事长代行,而是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代行。- 第二十六条中,删除了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相关规定,统一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公司章程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章程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489.9232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公司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内容。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以人民币标明,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如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公司可在特定情况下回购股份,如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等。公司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内容,确保公司财务透明和合规运营。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

董事会议事规则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主要职权涵盖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对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须发表意见。董事享有出席董事会会议、执行公司业务、获取报酬等权利,同时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长由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行使主持股东大会、签署公司股票等职权。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审计部门及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负责不同领域的审议和建议工作。董事会决策程序包括投资、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工作流程,需经过提案、审议、表决等环节。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无法出席时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还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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