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5日收盘,景津装备(603279)报收于16.64元,下跌0.83%,换手率0.61%,成交量3.48万手,成交额5802.81万元。
投资者: 董秘好,我是股民肖久财。刚刚看了公司23年报,发现公司合同负债(主要是预收的款项)占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的比例还是极大的,作为一个制造业公司能够取的这么多的预收款,很能反应公司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请问董秘一般公司做项目预收款在什么比例?达到什么节点会结算为利润?另外为什么公司有20多亿的预收款,同时还有很多的应收款项,是因为销售的行业不同导致付款节奏的不同,还是怎么样?请董秘给股东们讲一下谢谢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压滤机整机等部分产品主要采用分批付款方式,客户先行支付部分款项后安排生产,在货款达到合同约定的比例后发货,具体比例由合同双方约定。关于收入确认这方面,公司压滤机等产品的收入确认方式分为提供安装调试指导、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对于提供安装调试指导的压滤机整机,产品全部到达客户指定现场,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对于提供安装调试服务的,待产品发运至客户安装现场,在满足安装条件后,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取得客户验收合格证明时确认收入。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来源于压滤机整机销售,公司压滤机整机主要采用预付款、进度款和质保金的结算方式,因此会产生一定的应收账款。
投资者: 公司有没有运用最新的Ai帮助研发生产销售?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专注于过滤成套装备制造,关注人工智能(AI)等新兴技术赋能现有业务的可能性。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 公司有利用Ai和机器人为研发生产降本增效吗?这方面前景如何?公司对2025年销售展望如何?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注重提质增效,不断引进新的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关注新兴技术的发展以及在生产经营中应用的可能性。2025年公司将积极拓展业务,努力做好企业经营。感谢您的关注!
景津装备2025年2月25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7.0万元,占总成交额2.71%;游资资金净流入45.26万元,占总成交额0.78%;散户资金净流出202.26万元,占总成交额3.49%。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详情见同日披露的相关报告。- 《关于制定<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旨在提高公司应对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
景津装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7.04亿元,同比增长1.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9亿元,同比增长492.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5亿元,同比下降10.09%。公司持续丰富过滤成套装备种类,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并开工建设过滤成套装备产业化二期项目。此外,公司重视股东回报,2019至2023年度累计派发现金红利22.83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合计派发3.80亿元。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截至2024年底拥有国内专利885项,国际发明专利35项。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发布定期报告6份、临时公告48份,组织多次业绩说明会,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公司健全治理机制,2024年召开董事会7次、监事会7次、股东大会4次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1次,完成多项制度制定和修订,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合规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社会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要事件。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舆情工作组负责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负责向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的信息上报。舆情信息采集由证券部负责,涵盖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微博、股吧等互联网信息载体。证券部需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的信息;一般舆情为其他舆情。公司应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将危机转化为商机。重大舆情发生时,舆情工作组组长应召集会议作出决策,证券部实时监控舆情变化,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公司还将通过官网等渠道澄清信息,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被追究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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