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5日收盘,双杰电气(300444)报收于7.2元,下跌0.28%,换手率2.85%,成交量16.9万手,成交额1.22亿元。
双杰电气2025-02-25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169.4万元,占总成交额9.6%;- 游资资金净流出526.83万元,占总成交额4.33%;- 散户资金净流入1696.23万元,占总成交额13.93%。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况,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监事会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草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考核指标科学合理,有助于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为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并在股东大会前披露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王良贵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征集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至12日,征集对象为截至2025年3月10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征集内容包括三项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征集人投票意向为同意,认为激励计划有助于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13日14时30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南一街5号公司生产基地二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9:15至15:00。会议审议三项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0日。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需按规定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9:00至16:30。会议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40号楼,联系电话010-62987100,传真010-62988464。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为确保计划顺利实施,特制定此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目的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考核原则强调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业绩评价。考核范围涵盖所有参与激励计划的对象。考核机构包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董事会负责审批及审核考核结果。考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2025年需满足净利润不低于3.1亿元或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2026年需满足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或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个人层面由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打分,确定个人归属比例。考核程序包括财务部判断业绩、人力资源部形成报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确认归属数量。考核结果管理涉及反馈、申诉和归档。本办法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双杰电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包括:1) 激励对象为公司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共计30人;2)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1,2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0%;3) 授予价格为3.60元/股;4) 有效期自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7个月;5) 分两批归属,每批50%,归属时间分别为授予之日起13个月后和25个月后;6)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为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1亿元或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或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7)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综合考评打分确定归属比例。公司已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双杰电气(股票代码:300444)发布了其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根据自查表,公司在过去一个会计年度内,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无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未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对象方面,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也未包含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在过去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激励名单已由监事会核实。激励计划方面,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不超过10年,且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计划的披露内容完整,涵盖了目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有效期、授权日、行权价格、绩效考核指标等方面的信息。监事会已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认为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程序等均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计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1,2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0%,授予价格为3.60元/股。激励对象为公司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共计30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7个月,分两次归属,每次50%,归属时间分别为授予日起13个月后和25个月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1亿元或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或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归属比例。本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对象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作废失效。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司拟向30名关键岗位核心人才授予总计不超过1,200万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0%,授予价格为3.60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7个月,分两次归属,每次归属比例为50%,分别在授予日起13个月和2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1亿元或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或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归属比例。激励对象需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根据该计划,公司将向关键岗位核心人才授予总计120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0%。此次激励计划覆盖30位关键岗位核心人才。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且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此公告发布于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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