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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股市必读:内蒙新华(603230)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9.57万元,占总成交额4.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2-24 07: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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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21日收盘,内蒙新华(603230)报收于12.1元,下跌0.25%,换手率1.02%,成交量3.62万手,成交额4368.99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内蒙新华2025年2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9.5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26.1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16.55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内蒙新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等,并计划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交易信息汇总

内蒙新华2025年2月21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9.57万元,占总成交额4.8%;游资资金净流入326.12万元,占总成交额7.46%;散户资金净流出116.55万元,占总成交额2.67%。

公司公告汇总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2月21日,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由秦建平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制定《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关于制定《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联董事秦建平先生、新娜女士回避表决。-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7)。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2月21日上午11点,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常青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5年2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11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28号如意大厦11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3月11日9:15-15:00。会议将审议四项议案:1. 修订《公司章程》;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3.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4.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4日,登记时间为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3:30-5:30,地点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2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股东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471-6268890,联系人张迪。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制度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以及可能影响股价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的信息。公司设立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机制,各部门分工明确,共同维护公司形象。处理舆情信息的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和主动承担。公司对未执行本制度规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制定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下设证券投资部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负责审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董事需遵守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由董事长负责执行,监事会可监督决议执行情况。规则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内蒙新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内蒙新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内蒙新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448,15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2,836,603.04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智慧运营管理体系升级项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此举旨在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投资风险包括市场波动、利率、流动性、政策等风险。公司将通过严格筛选投资对象、跟踪投资产品、建立台账等方式控制风险。2025年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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