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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股市必读:洪兴股份(001209)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05.91万元,占总成交额10.0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2-24 06: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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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21日收盘,洪兴股份(001209)报收于17.06元,下跌1.1%,换手率3.69%,成交量3.54万手,成交额6012.9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05.91万元,占总成交额10.08%。
  •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郭梧文先生为董事长,并聘任多位高管人员,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确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所有候选人当选。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显示,洪兴股份2025年2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05.91万元,占总成交额10.08%;游资资金净流入134.96万元,占总成交额2.24%;散户资金净流入470.95万元,占总成交额7.83%。

公司公告汇总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在广州市召开,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郭梧文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选举郭梧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聘任周德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聘任程胜祥先生、郭少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聘任刘根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负责董秘及财务工作,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聘任黄丹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会议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洪兴股份董事会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持有及代表股份51,499,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4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70,240股,占0.0546%。- 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所有候选人均当选。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均当场公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21日下午13:30召开,会议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第二届董事会召集,郭梧文董事长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出席情况:52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会,代表股份51,569,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022%。中小股东48名,代表股份70,340股,占0.0547%。-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选举郭梧文、周德茂、柯国民、郭静君、郭璇风、刘根祥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刘少波、王克明、朱少波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苏启文、陈伟璇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贞、常梦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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