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1日收盘,锋龙股份(002931)报收于16.94元,上涨2.54%,换手率4.47%,成交量8.63万手,成交额1.46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64.17万元,占总成交额8.68%;游资资金净流出799.92万元,占总成交额5.49%;散户资金净流出464.26万元,占总成交额3.19%。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锋龙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锋龙转债”赎回价格100.38元/张(含当期息税),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2月11日,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4日,赎回日2025年3月5日,停止交易日2025年2月28日,停止转股日2025年3月5日,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达中登公司账户日2025年3月10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3月12日。截至2025年3月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锋龙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锋龙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应注意在限期内转股,避免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赎回价格可能与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未及时转股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锋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公告。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并触及1%,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5亿元。可转债自2021年7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2025年2月12日的207,334,038股增至2025年2月19日的211,238,408股。控股股东诚锋投资、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威龙科技、厉彩霞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诚锋投资持股比例由41.6137%降至40.8445%,董剑刚持股比例由10.2434%降至10.0541%,威龙科技持股比例由4.9951%降至4.9028%,厉彩霞持股比例由1.9157%降至1.8803%。合计持股比例由58.7679%降至57.6817%。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锋龙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锋龙转债”赎回价格100.38元/张(含当期息税),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2月11日,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4日,赎回日2025年3月5日,停止交易日2025年2月28日,停止转股日2025年3月5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3月12日。截至2025年3月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锋龙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锋龙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应注意在限期内转股,避免损失。赎回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锋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2436756,联系传真:0575-82436388,联系人:王思远、罗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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