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0日收盘,湘佳股份(002982)报收于17.54元,上涨0.69%,换手率1.84%,成交量1.71万手,成交额2975.54万元。
资金流向方面,湘佳股份在2025年2月20日的交易中,主力资金净流出8.5万元,占总成交额的0.29%;游资资金净流出215.66万元,占总成交额的7.25%;而散户资金则净流入224.16万元,占总成交额的7.53%。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湖南湘佳沐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申请5,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以及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县支行申请4,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分别为6年和8年。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涵盖多种投资形式,并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决策流程和审批权限。- 《关于制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新制定的制度旨在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涵盖舆情的定义、组织体系、信息采集与管理、处理原则与措施等内容。-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3月10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湖南省石门县二都街道陈氏祠社区六组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湖南省石门县二都街道陈氏祠社区六组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15—15:00。会议将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参会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4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为公司证券部。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联系方式为联系人何业春、易彩虹,邮箱hnsjnmgs@163.com,电话0736-5223898。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控股子公司湖南湘佳沐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申请5,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县支行申请4,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公司及湘佳沐洲少数股东湖南沐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分别为6年和8年。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湘佳沐洲成立于2023年6月25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1,661.39万元,净资产1,505.96万元,营业收入3,247.77万元,净利润833.62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70,4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45%,无逾期担保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2月),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涵盖独立兴办企业、合资合作、追加投资、并购、金融投资等多种形式。公司对外投资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战略,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为股东谋求最大利益。对外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和总裁分层负责,未经授权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决策。具体审批权限依据投资规模和影响程度设定,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关键指标。重大投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必要时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公司还建立了对外投资的跟踪管理机制,确保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明确了投资转让与收回的条件和程序。此外,公司强调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监督,要求相关部门定期报告投资情况,确保信息透明,防止资产流失。对于违反制度导致投资失误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2月),旨在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涵盖以下要点:- 定义与适用范围: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不良传言、影响股价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 组织体系与职责: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为副组长,成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舆情工作组负责决策和部署舆情处置工作,协调对外宣传,上报监管机构。- 信息采集与管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涵盖官网、公众号、网络媒体等,及时分析、核实并上报。信息记录档案需定期更新,保存不少于十年。- 处理原则与措施: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重大舆情需迅速调查、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交流、及时披露信息、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 责任追究:公司内部及外部相关人员须遵守保密义务,违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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