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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股市必读:锋龙股份(002931)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79.92万元,占总成交额5.7%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2-21 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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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20日收盘,锋龙股份(002931)报收于16.52元,上涨1.29%,换手率3.29%,成交量6.23万手,成交额1.0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79.92万元,占总成交额5.7%;散户资金净流入690.77万元,占总成交额6.78%。
  • 公司公告汇总:锋龙股份赎回了2024年9月26日购买的中信证券理财产品,取得收益92219.18元,并继续使用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信证券理财产品。
  • 公司公告汇总:“锋龙转债”将于2025年3月5日停止转股并被强制赎回,赎回价格100.38元/张,未及时转股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 公司公告汇总: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并触及1%。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79.92万元,占总成交额5.7%;游资资金净流出110.85万元,占总成交额1.09%;散户资金净流入690.77万元,占总成交额6.78%。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31)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12个月。

近日,公司赎回了2024年9月26日购买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投资金额2000万元,产品名称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节节升利系列3511期收益凭证”,产品类型为本金保障型,投资期限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80%~1.95%,取得收益92219.18元。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金山深信看涨54期】”,投资金额3000万元,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型,投资期限为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11月1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不低于1.10%。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共计0.7亿元,未超过授权额度。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锋龙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锋龙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锋龙转债”赎回价格100.38元/张(含当期息税),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2月11日,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4日,赎回日2025年3月5日,停止交易日2025年2月28日,停止转股日2025年3月5日。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达中登公司账户日2025年3月10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3月12日。

截至2025年3月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锋龙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锋龙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应注意在限期内转股,避免损失。赎回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差异,未及时转股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锋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2436756,联系人:王思远、罗冰清。

关于“锋龙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锋龙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锋龙转债”赎回价格100.38元/张(含当期息税),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2月11日,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4日,赎回日2025年3月5日,停止交易日2025年2月28日,停止转股日2025年3月5日,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达中登公司账户日2025年3月10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3月12日。

截至2025年3月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锋龙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锋龙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应注意在限期内转股,避免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赎回价格可能与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未及时转股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锋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公告。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并触及1%,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5亿元。可转债自2021年7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2025年2月12日的207,334,038股增至2025年2月19日的211,238,408股。控股股东诚锋投资、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威龙科技、厉彩霞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诚锋投资持股比例由41.6137%降至40.8445%,董剑刚持股比例由10.2434%降至10.0541%,威龙科技持股比例由4.9951%降至4.9028%,厉彩霞持股比例由1.9157%降至1.8803%。合计持股比例由58.7679%降至57.6817%。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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