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9日收盘,优宁维(301166)报收于28.74元,上涨1.55%,换手率1.71%,成交量7037.0手,成交额2012.28万元。
优宁维2025-02-19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25万元,占总成交额0.31%;游资资金净流出43.52万元,占总成交额2.16%;散户资金净流入49.76万元,占总成交额2.47%。
民生证券作为优宁维的保荐机构,对优宁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优宁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86,463.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9,551.73万元。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需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2月12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未到期余额为20,000万元,自有资金未到期余额为82,500万元。公司表示,此举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及日常经营。该议案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3月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通知。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进行上述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7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1楼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7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28日。出席对象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登记方式包括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6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7:00。登记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3楼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人:祁艳芳,联系电话:021-38939097,电子邮箱:ir@univ-bio.com。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2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前提下,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此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银行理财产品等,要求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财务部将负责跟踪资金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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