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9日收盘,信濠光电(301051)报收于27.49元,上涨2.38%,换手率1.34%,成交量1.79万手,成交额4883.94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1.69万元,占总成交额5.15%;游资资金净流出77.45万元,占总成交额1.59%;散户资金净流入329.14万元,占总成交额6.74%。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利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核查结果显示,本次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除上述5名激励对象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42名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信濠光电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2月27日。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8%,符合归属条件。47名激励对象中有5名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84,0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其余4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等级以上,对应个人归属比例为100%。本次可归属人数为42人,可归属数量为252,000股,授予价格为18.04元/股。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作废议案。鉴于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4,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同意作废84,000股限制性股票。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人,拟归属数量为2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归属价格为18.04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需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合格。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734,644,040.64元,较2022年增长符合归属条件。4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等级以上,对应个人归属比例为100%。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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