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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股市必读:可川科技(603052)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8.7万元,占总成交额4.7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2-20 0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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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19日收盘,可川科技(603052)报收于39.67元,上涨1.69%,换手率4.83%,成交量1.98万手,成交额7806.8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8.7万元,占总成交额4.72%。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锂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一期),并将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55元/股。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发布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现金分红条件及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确认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8.7万元,占总成交额4.72%;游资资金净流入289.55万元,占总成交额3.71%;散户资金净流入79.15万元,占总成交额1.01%。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债券期限六年、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55元/股。-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2025年3月6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 审议通过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审议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债券期限六年,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 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 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6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公司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将审议多项议案,包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如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募集资金用途等。此外,还将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议案。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包括:-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原则上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必要时可进行中期分红。- 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不影响后续持续经营。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股票股利条件:在满足现金分红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情况,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分别为80%、40%或20%。- 决策机制:董事会制定预案,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参与监督,确保股东权益。- 调整机制: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外部环境或经营状况变化时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本次发行旨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锂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一期)。公司已在人员、技术和市场方面做好储备。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将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相关承诺,确保填补措施的执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796.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于七个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合计为16,576.50万元。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200.96万元,主要用于“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用于锂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一期)。该项目总投资74,838.18万元,由全资子公司可川新材料技术(淮安)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期4年,建成后年产复合铝箔9,500.00万平方米。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9.50%,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6.7年,经济效益良好。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旨在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决策行为,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规则适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议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用于锂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一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为六年,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锂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一期)”。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且不存在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及公告。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将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5.3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其他内容不变。该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已回购股份1,717,096股,占总股本134,848,000股的1.27%,最高价为30.94元/股,最低价为27.7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0,892,099.20元(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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