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9日收盘,东方国信(300166)报收于12.29元,上涨2.85%,换手率9.01%,成交量81.57万手,成交额9.96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67.15万元,占总成交额0.57%;游资资金净流出2728.64万元,占总成交额2.74%;散户资金净流入2161.49万元,占总成交额2.17%。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同意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高、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单次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保函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构成公司对内蒙古东方国信的担保义务。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由监事会主席常志刚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流动性高、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单次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该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保函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构成公司对内蒙古东方国信的担保义务。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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